教育部擬訂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性別比例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3 月 21, 2008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教育部研擬修改《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欲在目前女性偏少的遴選委員會中,增訂「單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3分之1」的規定,以保障女性權利。 但有部份學校持保留意見,認為增訂性別比例反而不是對女性有所保障,有能力不足才需保障的意味,且在遴選校長時純粹以學術專業考量出發,並無性別問題。 (資料來源:2008年3月20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