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統計各地檢署檢察官相驗死亡案件,發現自殺成為國人死亡相驗案件中排名第二高,平均每2小時18.5分鐘就有1人自殺,且壯年自殺比率逾4成。
過去10年,各地檢署相驗自殺案件達3萬7千9百82人,約占死亡相驗案件的兩成,排名第二,第一的是病死。95年自殺人數最高,多達4千4百58人,過去3年的自殺人數雖降至4千1百多人至4千人左右,但自97年起,自殺死亡比率首度超過車禍死亡,排名相驗案件第二高。
統計顯示,自殺死亡者年齡以40歲至50歲逾2成最多,30歲至40歲其次,30歲至50歲自殺比率即逾4成1,屬壯年自殺。自殺案件中,男性又比女性約多一倍,男女比約為7比3。
(資料來源:2011年1月26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