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治處分執行條例」修正,刪除戒治所拒收愛滋病毒犯規定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11 月 6, 2006 | 人權新聞 行政院通過「戒治處分執行條例」修正草案,為使愛滋毒犯接受強制戒治,刪除戒治所拒收愛滋病患的規定,以減低愛滋病毒散布的機會。 (2006年11月2日聯合報A10版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