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邀請本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受邀赴長庚大學,為校內師生演講”生活法律與人權保障”,李理事長從洛克、孟德斯鳩談起,並介紹人權保障國際化趨勢及我國憲法中關於人權保障的相關主題,活動進行至下午5:00結束。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6 月 2, 2005 | 本會消息 邀請本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受邀赴長庚大學,為校內師生演講”生活法律與人權保障”,李理事長從洛克、孟德斯鳩談起,並介紹人權保障國際化趨勢及我國憲法中關於人權保障的相關主題,活動進行至下午5:00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