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送動物不人道者,5年內違規2次者判刑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10 月 6, 2008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農委會日前發布新修正的「動物運送管理辦法」,確定現階段法令管理主體為豬、牛、羊,依動物種類明定運送工具與方式規範,及新增運送人員講習之配套管理等。 未來運送豬、牛、羊等動物的工具及方式都需符合規定,違者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緩,若在5年內違反規定2次者,可處1年以下刑罰。而運送人員在接受職前講習,並經評定合格取得證書後,始得執行運送業務,且應每2年再接受在職講習。 (資料來源:2008年10月3日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