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盆孕婦人球疑雲,署桃及醫生挨罰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4 月 1, 2009 | 本會消息 署立桃園醫院日前爆發疑似拒為臨盆孕婦接生疑雲,桃縣衛生局事後對情況進行了解,認為儘管雙方當時可能因言語溝通、認知不同而產生誤會,但醫療單位第一時間不顧產婦安危,已違《醫師法》第21條「不得無故拖延危急病人」及《醫療法》第60條「先予適當急救始可轉診」規定,其草率做法有違醫療道德,重罰醫師個人6萬元、醫院1萬元罰鍰。若醫生及醫院不服,可向衛生署提出訴願,再由專責單位釐清事件清過。 (資料來源:2009年3月31日中時) 蔡幸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