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爭議的平衡點
許文彬/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報載政府邀請兩位國際人權專家,包括一位奧地利的法學教授,及一位聯合國相關組織的委員,來台講解審查機制,並進行實地審查;唯彼等提出要求我國在明年二月其來台之前不得執行死刑個案。此事有干預我國內政之嫌,政府外交及法務主管部門正「妥慎研處」中。
 死刑存廢是立法問題,已定讞的死刑犯要不要執行則是行政問題。聯合國兩個人權國際公約並未絕對堅持死刑必廢,而是強調要慎重,或者不執行死刑。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也並未完全廢除死刑,我國法院判死刑已是極為審慎,尤其是「蘇建和三死囚案」的終獲平反,無罪定讞,更是可貴的教訓。目前判決確定而尚未執行的死刑犯累積六十一人,邇來因台南發生兇徒隨機殺死兒童的案件,又引起輿論對死刑執行問題的議論。所以,前述國際人權專家的要求,跟我國社會主流民意的價值觀是有所衝突的,此際政府主管機關確有為難之處。
 然而,觀乎前述國際人權專家所提條件是有時段性的,亦即要求於「明年二月」之前不執行死刑;其反面解釋就是,等他們來台審查完畢離去之後,就不再是計較範圍。所以,法務當局在明年三月開始即可考量死刑之執行,並將我國的人權理想與社會現實價值觀,透過適當管道及國際傳播媒體,昭告於國際社會。如此當可取得國內與國際社會之體諒。
 吾人期盼執政當局堅定信念,兼顧國內主流民意價值觀,和國際人權專家的訴求,「兩害權其輕」,做出最妥慎的研處結果,以不負國人期盼!
※ 本文轉載自2012/12/10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