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等三死囚再審案十三日宣判,被告三人無罪開釋,經過十一年五月的折磨、掙扎、等待與奮鬥,終於獲得平反,重獲自由,確實令人興奮!

義務辯護律師團當日發表了一份以「長夜已盡,但願冤案不在」為題的聲明,除了對高院合議庭發揮道德勇氣,排除萬難,本於刑事無罪推定原則及嚴格證據法則,作出犯罪不能證明之無罪判決表示高度肯定之外,對於各界多年的支持與協助,也表示感謝之意。

本案的救援,從筆者在台北律師雜誌發表一篇名為「壹宗命案鑄成六個死刑冤獄」的文章,引發學界的重視,政大郭明政教授聯合四十五位法學教授公開呼籲法院准予重審,台大蔡墩銘教授也發表七篇名為「無罪的罪人」等七篇大作,力促最高法院重視原確定判決情理法的乖謬,各大媒體也本於社會良知製作一系列的專集,例如公視的「死罪?冤獄」、公視的「島國殺人記事」等錄影帶作深入報導與分析,而文字媒體也各善盡言責,發表擲地有聲的社論,促請法界良知的覺醒,避免錯殺無辜。

最令筆者心存感恩的是,在文字媒體上,包括貴報、「自立晚報」及已停刊的「自立早報」,由於總主筆、總編的洞燭機先,見微知著,儘量提供寶貴的篇幅,容許筆者本諸天地良心盡情的發揮寫作,揭發本案確定判決的荒謬及錯誤,引發各界的重視,帶動司法改革的風潮。尤其是貴報在自由廣場毫不避諱的一而再刊登筆者具有強烈批判性的蘇案深挖探取的投書,引發法界的不滿,但貴報揭惡揚善的立場堅定,不為所動。影響所至,蘇案再審的聲請終於獲得突破。被告今日的平反,貴報的貢獻可以說是居功厥偉,在此筆者表示由衷的敬意。

筆者為了爭取本案的平反,幾乎投注所有心血,日夜苦思,從力請檢察總長提起三次非常上訴及三次再審的聲請;從發動國民大會代表二○五位連署,促請李登輝總統組成特別調查委員會,到發動立法委員連署提案修改赦免法,以進行特赦救濟等等行動。在文字上所花費的工夫,其數量上已有百萬言以上。我之所以如此賣命,並非有何大利或大名可圖,衹是可憐那三位含冤受曲的年青人在死牢裡掙扎哀哀無告,以及長夜哭泣呼喊的母親六神無主,他們不應該受到這種折磨及苦難。這些苦難都是原辦案人員的刑求逼供及「可怕的司法疏忽」(被不實的自白所蒙蔽)所造成。個人不計毀譽全力衝刺,在司法界雖贏得「蘇瘋狗」的罵名,並被誣指籍此作秀打知名度。尤其面對被害人家屬的責難,筆者還要在大庭眾指天劃地發下重誓,表明心跡,可以說是受盡委屈,內心的煎熬實在無以復加。有時憶起一句歌詞:「誰把春天變得這樣冷,誰把人生變得這樣苦」,午夜夢迴,久久不能自已!

筆者背負這項苦難的十字架,事實上是在幫過去不公不義的製造者向三位無辜的被告(他們也是被害人)贖罪,此心可誓之天日。但願這宗人間悲劇「長夜已盡」,受苦受難的母親不要再長夜哭泣。雖然我們無法改變過去的悲慘歷史,但衹望悲劇不要再重演,讓我們下一代能夠過著免於恐懼自由的日子。

筆者:蘇案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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