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運人士王炳章,於今年二月十日被廣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及「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無期徒刑,中國人權協會對此表示關切與遺憾。

王炳章為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後留學美國並獲得醫學博士學位的高級知識份子,創辦海外民運刊物「中國之春」,並發起創立「中國民主聯盟」、「中國民主正義黨」,大力鼓吹大陸政治民主,並爭取出版與言論自由,因不容於當道,曾經被判刑坐牢兩次。然王炳章不改其志,仍致力於改革志業,更加觸怒中共當局,終至去年十二月在泰國被誘捕繫獄,此項政治迫害已引起國際人權團體的嚴重關注。

王炳章被控的兩項重罪,其中「間諜罪」並涉及兩岸互動問題,更應遵循法治國家「審判公開」之原則,讓王炳章有接受合理辯護的機會。然而,中共當局竟以祕密方式進行審判,有如黑箱作業,而台灣當局也被強加莫須有之罪名,致使兩岸關係的正常發展蒙上陰影,實非兩岸人民之福。

中國人權協會呼籲中共當局:於王炳章案上訴程序中,應依「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被告人有要求公開、公正審判的權利」,在程序與實質正義的基礎上毋枉毋縱,以重建大陸司法的公信力。並希望兩岸當局在人權維護方面能有良性的競賽,共同為中華民族的光榮而努力。

中國人權協會

二○○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