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篇是徐翰霄先生以其擔任志願服務的經驗對於本會所提2006年度人權調查報告所做的回響,徐先生目前正在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攻讀學位,讓我們共同來分享。)

中國人權協會歷年來都會委託學者專家,針對台灣各方面之人權提出人權指標調查報告,2006年度之人權調查報告則已在去[95)年12月10日公布。對其中有關「台灣老人人權指標調查報告」的部分,筆者尤有所感,所以想以曾從事這方面志願服務的經驗,提出些許的想法與大家分享。

從小,父母的照顧與教誨,讓我懂得努力上進、熱心助人。原本在我心中,待子女長大成人,反哺父母,乃天經地義之事,但是大學時代有機會去關渡浩然敬老院擔任服務志工,那裡收容了許多孤苦無依的可憐長輩,在服務的時間,要辦慶生會、舉辦許多的活動,需要大筆的經費與人力,為了讓這群孤苦無依的長輩有個快樂的時光,大家就算準備再辛苦也不說出口。我隨性所至,上網查閱了一些台灣獨居老人的資訊才知道,臺灣地區自民國82年9月起,亦成為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定義的高齡化國家。依據內政部民國90年11月的統計資料顯示:至民國90年6月止,全臺「列冊登記的」獨居老人共有5萬2千人;而在臺北,每41位老人中就有一位是獨居老人,當然這些資訊還不包括那些隱性尚未列管的獨居老人。在社會的新聞版面上,不時的有報導指出有獨居老人死亡多日,甚至屍體遭到所飼養的寵物所啃食,才被里長或鄰居所發現。我一直很不解,為何自認「百善孝為先」的中國人會這樣對待自己的父母?那時候的經驗才讓我驚覺台灣獨居老人問題的嚴重性。

台灣已步入高齡化社會,台灣民國八十八年六十五歲以上老人達百分之九點二九,民國一百一十年將達百分之十四,年齡老化的速度僅次於日本,調查顯示,一般社區中,百分之四十的老人就算有憂鬱症也不會告訴任何人,怕被人當成精神病患,使老人家在難以認知身體狀況的情形下,自殺死亡率偏高。台灣鬱卒的老人有多少?據林口長庚醫院及高雄醫學大學的研究發現,老人憂鬱症的盛行率約 12.9%到21.7%,其中重度憂鬱症達6.2%,輕度者為6.8%到15.5%,比10年前增加10倍以上,尤其是城市女性老人鬱卒的情形更嚴重,而台灣老人輕度憂鬱盛行率,則名列世界前幾名。老人憂鬱症盛行率高,且常被低估或治療不完整,老人家也不當作一回事,尤其是獨居老人更嚴重,通常有憂鬱症與失眠症狀,這些都需要精神醫療的主動介入,才能妥善照護老人的心理和生理。

根據內政部調查,56%的老人患有慢性疾病,而15%的老人則自認為有身心障礙,其中「憂鬱」便是老人常見的心理問題之一。一般而言,獨居、鰥寡、生離死別、重大疾病或養護機構的老人,其憂鬱症狀與自殺傾向又更為明顯。尤其老人長輩們因為孤單或身體的長期病痛、失去心愛的物品或寵物,往往不自覺得就會陷入憂鬱情緒。就我親身的經驗而言,我在浩然敬老院曾經照顧過一位長輩,有一次,我推的輪椅陪她出去散步,在附近的商場繞了一大圈之後,我要推著輪椅帶他回房間休息的時候,她忽然很恐懼的跟我說:「怎麼辦我的眼鏡不見了?」我於是急急忙忙的帶著她繞回我們所經過的每一家商店、每一個走過的人行道、每一個停下來歇腳的地點…但是我們都找不到她的那付眼鏡。她哭了,從街上一直哭回到房間裡。在房間裡,我蹲下來跟她說:「婆婆,妳不要難過,我買一付新的眼鏡給妳好不好?」…她看著我,邊哭邊淡淡的說:「那付眼鏡跟我數十年了,怎麼辦,怎麼辦……」我聽到他的回答,忍不住轉身到走廊上啜泣,那時,我又抬頭看看這所謂的安養中心的宿舍走廊,昏暗的走廊燈光,連我這個年輕人在這裡待一會兒都會感到相當的消沉,那麼這些長輩們在這裡生活了大半輩子,她們的心中又有多少的酸楚是外人所能體會的呢?這個經驗讓我知道,唸法律的我其實就那時候的階段而言根本幫不上這位婆婆,她需要的是一位專業的心理輔導師讓她作情緒的轉化,但是無奈的是當時的我並不具備那樣的能力。我一直很擔心,那位婆婆他後來會不會想不開…。但是這樣的一個機緣,也讓我的心中對於獨居老人問題有了一些想嘗試去努力的念頭與想法。

雖然有很多單位都在從事獨居老人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等關懷照顧的工作,而民間單位亦有很多志工團體投入關懷老人的行列,例如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但是,層出不窮的獨居老人問題仍然不斷上演。目前這些問題,在大家的努力之下已經能夠儘量減少悲劇發生的機率,雖然尚無法達到完全根除的情況,但是這些政府與民間組織合作努力的成果是非常值得加以肯定的。而少部分的情形,例如最近天氣突然變冷,過去只要天氣一變冷,就容易傳出有獨居老人過世在家,沒人發現的悲劇。 要避免悲劇發生,只靠民間團體畢竟人力有限,發生事情可能也緩不濟急。關心獨居老人,左鄰右舍、守望相助,在冷冷的天氣中,對於這些長輩心中而言,卻是一股不可或缺的暖流。除了政府與民間的通力合作外,個人以為,鄰里間多多推廣互助合作的文宣、舉辦社區居民聯誼活動,或許亦不失為一種間接協助獨居老人的可行方式。

我曾經與所上一位老師聊過這個問題,猶言在耳的,老師問我,「翰霄,你爲什麼唸法律?」我的回答是:「首先是為了改善家裡的經濟情況以及讓自己得以經濟獨立。」老師問:「然後呢?」我回答:「我想,如果有能力進入實務工作一段時間後,希望可以協助相關的基金會作義務工作以及捐款、協助募款等等工作。」老師問我:「為什麼你對這個問題有興趣?」我答到:「因為我覺得很多長輩其實是很可愛的,也很有智慧的,他們的人生經驗值得我們好好的學習、傳承下去。我的祖父母在父親小時後就過世了,但是從小就與許多祖父輩的長輩接觸,每次窩在長輩的身邊都會讓我感到很安心,也從他人的人生經驗學到很多待人接物的道理。所以我對長輩有著一份很特殊的情感。這大概也是為什麼我對這個問題特別關注的原因。」老師問:「你覺得你可以幫助多少獨居老人?」我說我不知道,但是救一個算一個。我跟老師說了我所知道的獨居老人數據及可能產生的一些問題。老師沉思了一會,問到:「所以你覺得你只要把台灣的獨居老人問題處理完就好了?」我回答老師:「光台灣的問題,就有5萬多位長輩的食衣住行諸多問題要處理,我的本事恐怕沒這麼大,說不定窮我一生也無法把這個問題處理好。」老師笑了笑,告訴我說:「但是如果你的能力夠,能把台灣的這塊問題處理的不錯,哪天有外國的社會福利組織要向你採訪請益,你卻只顧著顧台灣這一塊,實力沒有充實的更完備,英文能力也不夠好,這樣無法與更多有這個夢想的朋友一起學習把這個問題處理的更好,這樣對於你現在就有這個想法,但是二十年三十年後卻不能把你的想法作的更好,甚至成為跨國性的獨居老人照顧組織,你會不會有很多遺憾…」老師的話給了我很多思考的機會,我每次想起老師的這段話,就會督促自己在求學時光要好好的努力學習,讓自己未來有能力真正能協助處理獨居老人問題時,盡我的能力去做好我能作的事。

行文至此,剛好今[96)年2月21日中央社報導花蓮一名八十多歲的張姓失智老榮民喪偶,三個兒子不知去向,女兒則對他不聞不問,不僅未負起撫養老父的責任,甚至還將老父的退休俸盜領一空,導致張老先生日常起居無人照料,也沒有生活費可過活。老榮民因不符規定而無法申請送餐服務,類似的可憐老人案例相當多,但礙於法令無法獲助,僅有賴於花蓮縣老人暨家庭關懷協會兩年多來,默默送餐服務這些亟需協助的個案。張老先生的案例是屬於遭子女棄養的情形,這些獨居老人真的需要幫助,但礙於法令規定,因育有子女兒不符申請資格,而難以獲得送餐服務,也無法再申請其他補助。或許,以後有能力,對於法令的不周全,會是一個我將來可以努力的目標之一。

社會結構的改變,使得家庭照顧者愈來愈少,高齡化社會不僅衍生許多老人問題,更形成許多家庭的負擔,但因在家養老、就地老化,堪稱是大多數老人的希望,有些獨居老人寧住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也不願到安養機構安養。獨居老人的日常活動又侷限於住家附近,孤獨寂寞的生活則讓老人容易孤僻。為協助居家老人能得到所需持續性照顧,政府或民間團題應可能多成立居家服務中心,提供失能老人居家服務、獨居老人送餐服務、文康休閒服務等醫療照護與貼心關懷。

在這些工作中,基層工作人員及志工的努力與關懷,還有專業醫療人員、心理輔導人員的醫療介入,已使部分獨居老人受到不錯的照顧與居家協助,這些默默付出的無名人士,是令我敬佩的。但是也因為老人問題經常是多樣性的,所以也需要不同領域的人員提供不同形式的協助。

現代大部分小家庭都不願意接納老人同住,寄養在養老院是下策,但是讓老人獨居,更是下下策。西元二○二五年,台北市六十五歲老人人口將佔四分之一,也就是說到時每三個人要扶養一位老人,政府不可能建立足夠的養老院,老人年金或每個月的敬老金無濟於事,徒然浪費公帑,拖垮財政而已,讓各個家庭和老人同居,順便照顧才是未來應嘗試推行的老人政策。老人的照顧必定是每個家庭無法推卸的責任,所以政府就此部分應該也多多考慮作政策推廣宣傳的工作,以因應未來高齡化社會可能帶來更嚴重的獨居老人問題。

獨居老人的需要的資源通常有三個面向:生活照顧、醫療與心理照顧、經濟協助。獨居老人問題需要政府與民間團體的通力合作,才能做到身心生活的全方位照顧。只有結合政府與民間的資源,才能有效的服務獨居老人,提升其生活品質,進而預防不幸事件的發生。期望能有更多的社會資源與人力能挹注在獨居老人的關懷議題上,讓這些長者能夠不是只有能夠活者,而是能夠有尊嚴的生活在這塊土地上。我一直相信,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凡人都應該飲水思源、奉養父母、侍奉老者,發揮古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名訓。他們不應該被當成社會的包袱,而應該是社會的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