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教化的最終目的,不僅在於消極的使犯罪人不再犯罪,更須積極的激發受刑人良知良能,誘導其改過遷善,糾正其不良習慣,培養其遵守社會規範的精神。但我國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已嚴重影響監獄的矯治、感化功能。根據法務部統計,全國各監所至今年9月底收容人犯,首度突破6萬名,達60,099人,超過法定收容額7,867人。為提升監所教化功能並儘速解決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法務部積極推動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讓六個月以下徒刑的受刑人,能夠以易科罰金方式代替坐牢,以疏解監所收容人超收問題。這項政策立意雖佳,從今年3月起,平均每月有2、3百名受刑人繳付罰金出獄,至今約2000人離開監所,「等於少蓋一座監獄」。但中國人權協會李永然理事長曾藉由贈送法律叢書給監獄受刑人的機會,分別於2005年7月及10月,親赴基隆監獄及高雄監獄參訪,深刻體認監所人滿為患的收容問題,已嚴重影響監所教化功能。李永然理事長認為以易科罰金方式代替坐牢,來疏解監所收容人超收問題,僅是治標而非治本,恐無法徹底解決監所收容人擁擠的問題,根本解決這問題應該是積極從改善治安、社會經濟等制度面問題著手,以減少犯罪,再輔以法務部的監所「瘦身」政策,方為徹底解決之道。因為治安敗壞、經濟不振、失業問題等均是犯罪率激增之重要原因,如果這些社會問題無法徹底有效改善的話,免費吃牢飯的人恐是有增無減,甚至將監獄視為民生問題的避風港,屆時又如何來疏解監所人犯呢?中國人權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