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協會主辦,中國人權協會原住民工作團承辦的「2007年原住民族人權保障理論與實務研討會」11月2日於台灣大學法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行。本次研討會邀請台灣原住民族人文關懷協會鐘玲敏秘書長、台灣原住民教授學會蔡中涵理事長、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林江義主任秘書、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施正鋒教授、東華大學民族發展研究所高德義教授、開南大學公共事務管理學系楊仁煌主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浦忠勝科長、法務部保護司黎翠蓮專門委員、台北律師公會魏千峰律師、台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伊斯坦大‧舒拔利組長及台灣大學社會學系薛承泰教授等,多位學有專精的專家學者共聚一堂,針對目前國內原住民族人權保障的實務、原住民族的文化權、原住民族的司法人權及原住民族人權落實之回顧與展望等議題參與研討。

2007年9月13日第61屆聯合國大會中,會員國終於以壓倒性的多數票表決通過《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全文包括20段前言及46條宣言,牽涉全球3億7000萬原住民族的文化、教育、語言、醫療、參與、就業、社福、發展、自決、土地及自然資源等權利。

中國人權協會李永然理事長表示,我國立法院早於聯合國大會通過《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前,在民國94年1月21日就三讀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總統並於同年2月5日公布,其第1條開宗明義就規定:「為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促進原住民族生存發展,建立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同法第7條、第29條亦分別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本多元、平等、尊重之精神,保障原住民族教育之權利;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政府為保障原住民族尊嚴及基本人權,應於國家人權法案增訂原住民族人權保障專章。」等諸多保障原住民族之基礎規定,可見我國就原住民族「集體人權」保障之立法,已與國際社會積極保障原住民族集體人權之潮流相接軌。

李永然理事長進一步指出,我國近年來致力改善原住民族集體人權的努力與經驗是有目共睹,但我們不可以此自滿,仍要隨時檢討不足之處,俾符各原住民族享有與其他民族同等人權、自由、尊嚴的世界潮流。期盼透過此次政府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們的研討,凝聚共識,提供未來我國原住民人權保障發展方向及作為施政與法規研擬之參考,讓台灣原住民族能不受歧視,真正享有平等、尊嚴。

本次研討會的四場座談,主要針對原住民族基本法與人權保障實務、原住民族的文化權、原住民族的司法人權及最後一場綜合座談針對前3場所討論之議題做一個概括性的總結並和在場的與會來賓進行一場對談。
李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