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針對死刑議題表態,他表示,當社會秩序的維持,已不再需要以死刑為手段時,就是廢死的時候,但目前死刑制度未廢,包括法務部等執法單位,只能依法執行,否則就是違法。
賴浩敏說,法務部是執法者,而非宗教家,一切要講求依法行政,既然死刑制度仍存,就要依法執行。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不願執行死刑而下台,就是宗教家的做法,連死刑都可不執行,那置法院審判於何地?
法務部長曾勇夫回應,其看法與賴浩敏相近,法務部也會依法行政,下一波死刑一定會執行,但因目前有部分死刑犯聲請非常上訴及再審,死刑審核小組會陸續評估,確定了就會執行,而廢死刑小組更從沒停止運作,定期仍會開會研討。
(資料來源:2010年8月27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