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理事長顧玉玲指出,政府針對外籍勞工的待遇,當務之急應改善「自由轉換雇主、家務工適用勞基法、取消居留年限、廢除私人仲介制度、逃跑外勞除罪化」。她說,外勞的勞動條件提升,本地勞工的權益也會跟著提升,未來應合作共同改善勞工處境。
TIWA認為,《就業服務法》中外勞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的規定,長期綁死勞雇雙方,來台教授英文的外國人可任選就業場所,為何外勞不能?雖勞委會已有微調,但仍須勞雇雙方都同意才能轉換雇主,遭到雇主欺壓、虐待的外勞最後只好逃跑。故主張修法讓外勞可自由轉換雇主,再以此為前提進行必要的控管。
家務工目前不適用勞基法,據統計,家務工已占三十七萬外勞的一半(約十七萬人),代表家庭已是另一個職場,未來家務工若適用勞基法,雇主就可能得發加班費,如此便會加重中下階層的負擔,但也可透過內政部釋放社會福利資源來解決,或另定《家事服務法》適用。
此外,取消居留年限也很重要,台灣外勞有居留年限,每三年就要離開一次,最長居留九年,這不但排除外勞成為移民,也讓外勞難參與公共事務及移工組織,與本地勞工關係淡薄,成為弱勢者。此種設計,只是讓仲介業者多收幾次仲介費而已。
而上述三項湊在一起,即形成仲介業者的暴利,因此TIWA籲廢除私人仲介制度,改以「國對國談判職聘」方式引進外勞,外勞就不會被綁死在私人仲介制度中。
(資料來源:2010年9月30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