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曾勇夫於總統府報告,經檢察官內部民調,58%檢察官能接受「法官法」草案的名稱,不再堅持用「司法官法」,馬總統也指示,希望儘速通過。
過去,司法院版本主張制訂「法官法」,檢察官部分則以「準用」方式另立專章;但法務部認為應納入檢察官一體適用,名稱訂為「司法官法」,不應讓檢察官矮一截,以「準用」的方式納入。而法務部終於同意退讓,支持名稱訂為「法官法草案」,據檢察官內部民調顯示,有58%檢察官對於「法官法」的名稱,「雖不滿意,但可接受」。
立委謝國樑表示,日前民間團體發起「白玫瑰」活動,是民意的力量促成了法案的進展,他並表示,未來會與黨團幹部共同協助黨團平台針對法官法草案的內容儘快達成共識!
(資料來源:2010年10月5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