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6日下午2時,本會李永然理事長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宗瀚律師一同赴聯合報演講「公司財會人員法律責任」。現場與會人數眾多,對於此議題都相當關心,會後提問也相當踴躍,氣氛熱烈。
公司財會人員在公司之地位十分重要,因財會事務除關乎公司內控,而財會事務之處理如稍有不慎,可能就因此違法而不自知,輕者使公司受罰或蒙受損失,重者可能公司因而倒閉。甚者,如未依法律規定處理財會事務,亦可能使公司、公司負責人、或公司財會人員涉及《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乃至於《證券交易法》之刑事責任,而可能遭受刑事訴追。為免不知或不熟法令之公司財會人員為公司負責人利用而成代罪羔羊,以下將就相關問題討論之,以確保公司財會人員之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