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東縣政府教育局長王文華遭指控在擔任恆春國中代理校長期間,對家長會女常務委員說「已生了孩子,身材還這麼好」、「好想妳哦」等話,女常委認此已構成性騷擾,故向屏東縣政府提出申訴。縣政府認為女常委並無感到被冒犯,判定性騷擾不成立,女常委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性騷擾調查小組違反調查程序,其調查有瑕疵,判屏縣政府敗訴,撤銷縣府性騷擾不成立結論,屏東縣政府應重新展開調查。
屏東縣府組成的性騷擾申訴調查小組調查此事件,認定女常委指稱被性騷擾,但事後並未感受敵意或被冒犯感受,性騷擾事證不足。女常委不滿,質疑王文華曾任縣府教育局長,調查小組選出的五位調查委員中,有縣府社會處長、勞工處長、社福團體負責人等人,均和王熟識或有利害關係,認為該調查不公,因此提出行政訴訟。
(資料來源:2010年10月9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