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中國青年報》報導,民間公益組織「精神病與社會觀察」偕深圳衡平機構發布的《中國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報告》,揭露精神病收治諸多幣端,任何人都可能被當成精神病患者送進醫院,有上訪民眾就被強制住院六年,卻無任何救濟管道。
該報告直稱,精神病患者收治局面混亂,不僅威脅社會公共安全,也使每個人都面臨被收治的風險。而許多應被收治的患者無力支付醫療費,得不到治療,流落街頭成為不定時炸彈,反之,卻又有無病或無須強制收治的人,被與之有利益衝突的人送往精神病院,喪失人身自由、被迫接受本不該接受的治療帶來的痛苦。
2003年10月,河南漯河大劉鄉政府幾名工作人員從北京把上訪民眾徐林東接回,並強制送進駐馬店市精神病院,在院中,徐林東被強行捆綁48次、電擊54次。醫生知道他非精神病患者,還私下勸他不要再去告狀了,這樣才能出院。直至四年後,徐林東的家屬才獲知他被關進精神病院,但卻被告知無權接其出院。因為,精神病醫院將非自願住院及治療視為消費行為,對付款人或送治人負責,而不對患者負責。凡被送治的人,都被當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處理,送治人自動成為監護人。
《報告》中建議,應為非自願的精神病人提供異議機制,刑事訴訟應確保法院對精神病的司法鑒定和強制收治的裁判權。
(資料來源:2010年10月12日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