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近20年的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被控強盜殺害汐止吳銘漢、葉盈蘭夫婦案,高等法院再更二審於民國99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宣判,三人再度獲判無罪。宣判當天一早法庭外已經聚集了很多關心此案的民眾,本會秘書處荊靈、周漢樺會務秘書以及實習生闕聖維皆到場表達關心。在得知無罪判決的那一刻,許多到場支持的民眾,都為這遲來的正義而感動落淚、相互擁抱。
本會自高育仁理事長時代即對蘇案表示關切,名譽理事長許文彬律師、現任副理事長蘇友辰律師,兩人皆為蘇案義務辯護律師。蘇案堪稱台灣司法史上最受矚目及最有爭議性的案例之一,自民國80年纏訟至今,因有關之司法制度及程序均有嚴重瑕疵,並以自相矛盾之「自白」作為判決之依據,鮮明刻畫出台灣司法問題的嚴重性;司法所帶給三位被告的,不是公理與正義,而是「審判未決」的折磨與「犯罪者」的標籤;一件官司竟然耗盡了三個年輕人最寶貴的青春歲月。
今欣見高等法院能夠還予三人清白,這項遲來的正義,如暮鼓晨鐘般給予國人深刻的警惕;不當、瑕疵的審判所造成的傷害不僅僅是對於被告,更是對被害人以及其家屬嚴重的打擊,在這司法悲劇中,對任何一方都是不公平的。因此籲請檢察官不要再上訴,讓全案無罪確定;若上訴,最高法院也宜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立法目的及精神,妥速本於專業與良心作出符合法律正義及人民期待的裁判。
再者,為求公平對待,撫平傷痛,本會呼籲法務部應儘速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案,將法院終審判決無罪確定的案件,透過立法補償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因國家追訴審判錯誤造成實質與精神上的補償,讓被告與被害人家屬的權益均能同獲保障。
蘇案為臺灣司法帶來許多省思與借鏡,公平而正義的司法審判是人人嚮往的,落實司法改革、實踐司法正義是當前臺灣司法的重要課題,期望政府能夠以此為殷鑑,加強人權理念的篤實踐履、避免冤獄,如此才是全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