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守護主平台和澄社等民間團體共同舉行記者會,公開聲援劉曉波、要求中國釋放他,並改善人權,依承護批准兩公約。兩督盟同時要求馬政府將人權議題納入第六次江陳會協商議題。
「兩公約」是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與「世界人權宣言」合稱「國際人權憲章」。台灣已於去年三月由立法院審議通過,並經總統簽署批准書,完成批准程序。中國雖已簽署,但人大卻尚未批准,引發國際爭議。
陸委會則指出,之前已確立六次江陳會針對醫療衛生及投資保障進行協議簽署,其他議題都還需兩岸協商。
兩督盟召集人賴中強表示,馬政府應依大陸專業人士來台規定,經專案許可,主動邀請劉曉波、劉霞夫婦來台,給予政治庇護;馬英九曾公開表示應以兩公約做為兩岸共同點,並相互激勵,馬政府應公開說明這項理念要如何從六次江陳會做起?如何在ECFA後續協商中落實?
澄社社長黃國昌指出,當台灣的人權正不斷向前邁進,中國還在繼續欺騙世人,至今不願意批准「兩公約」;馬政府既然要積極與對岸交往,面對兩岸人權的落差,我方應將人權列入兩岸協商。
(資料來源:2010年12月2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