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今年3月通過健保改革法案,盼能讓沒有健保的3200萬美國人也能納入保險體系,強制保險是達成此目標的關鍵條文。保險公司主張只有要求身體健康的民眾必須購買健康保險,分擔風險,他們才有能力承保需要支付鉅額醫療費用的民眾。
不過,共和黨強烈反對歐巴馬的健保改革方案,法案通過後許多共和黨主政的州紛紛提出訴訟,質疑若干條文的合憲性。維吉尼亞州聯邦法官哈德森13日作出判決,健保改革法案強制民眾購買健康保險的條文違憲。判決理由指出,最高法院及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都不曾擴張憲法中的「商業條款」讓聯邦政府可強迫個人購買商品,若讓國會享有這樣的權力,等於讓聯邦行使無限制的警察權力;強制民眾購買健康保險,在憲法文字或精神都沒有依據。
哈德森是第三位就健保相關案件作出判決的聯邦法官,他是由共和黨籍的布希總統任命,先前二位裁決健保法案沒有違憲的法官則是偏向民主黨,這突顯健保法不僅有法律爭議,更有政治分歧。
歐巴馬政府的司法部決定要上訴,相關訴訟未來將會一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歐巴馬強調,這只是一個聯邦地區法院的判決,先前已有二個聯邦地區法院判決法案條文合憲,「現有一個法官意見不同,事情就是這樣」。
哈德森判決並未要求健保改革法案立即喊停,強制保險及其他主要條文都要等到2014年才會開始實施,違憲判決應不致影響法案執行。
(資料來源:2010年12月15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