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高鳳仙調查性侵累犯丁大倫假釋後再犯一事,指法務部及台北監獄明知其之前曾有假釋不久即再犯前科,卻未在核准假釋前對其作再犯危險評估,就核准假釋,而台北地檢署也未能即時採取積極監控,監察院通過糾正法務部、北檢與北監三單位。
高鳳仙痛批法務部一錯再錯,今年二月才因一名性侵累犯假釋後戴著電子腳鐐性侵少女,而糾正法務部等機關,不料同樣事件再重演,直批法務部「藐視監察權」,揚言法務部若不改正缺失,一定要行質問權。
高鳳仙質疑,性侵犯的監控應是全天候與不定點監控,法務部卻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法令曲解為「定點監控」及「夜間監控」,造成丁大倫仍能於白天在外犯性侵案。她在今年二月的糾正案中建議,應購進先進監控設備,但法務部「執意曲解法令」,認為必須等修法後,預計明年十月才能進行第三代監控器材的量產作業。
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學系副教授葉毓蘭也批,現行監控根本做半套,監控設備不僅聊備一格,只能夜間監控更是食古不化,屬中高危險群的受刑人不該提前放出來,對法務部堅持要修法後才能量產新的監控設備,「實在很過分」。
(資料來源:2010年12月16日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