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事件層出不窮,校園輔導人力卻嚴重不足,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案,明定國小24班以上需設專任輔導教師,國中至少需設1位專任輔導教師,21班以上再增設1人;55班以上的國中小,還應設專任的社工師、心理師。
目前除北市及新北市的國中小各設近30位專任輔導教師,其他各縣市多僅設兼任輔導教師,國中小兼任輔導教師僅減課2至10堂,且年年換人,普遍缺乏心輔專業,難以長期投入、專業輔導。
修法後,教育部在7年內,於國中小增設1754位專任輔導教師,及467位專任社工師、心理師,再加上縣市既有輔導人力,民國106年時,我國中小的專作輔導教師及人員將達2618位,平均每950位學生就可分配到一位輔導人力。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因今年預算已編定,行政院將動用預備金,投入2億5千多萬元,在今年先將專任社工師、心理師從目前的106人,提升到573人;並從明年8月起,分5年逐年增聘專任輔導教師,預計到106年時,每年需投入22億7千萬元,用於聘任國中小專任輔導人力。
(資料來源:2011年1月13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