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56歲脫衣舞孃遭歧視,獲賠償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1 月 20, 2011 | 本會消息 美國德州休士頓市一名56歲的脫衣舞釀瑪麗‧貝西,在脫衣舞俱樂部工作已有13年,她四年前因常遭店內男經理嘲笑,最後還將她開除。貝西一氣之下狀告美國聯邦「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經審理後,貝西獲得了6萬美元(約新台幣175萬元)的和解金。 貝西認為自己工作認真,表演也很出色,卻因年紀大,多次遭到經理以罹患老年癡呆症、到了更年期等歧視言語羞辱,最後更被解僱,讓她深感不平。她的律師康妮‧威海特指出:「不論一個人從事什麼行業,你都不能因為年齡而歧視他們」。 (資料來源:2011年1月19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