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2008年通過「緬甸聯邦共和國憲法」,明定聯邦議會召開首次會議之時,就是新憲法正式生效之日,聯邦議會也將進行選舉,選出總統、副總統,並由總統負責組建政府。緬甸聯邦議會(人民院和民族院)1月30日在首都奈比都開議,象徵該國軍政府揭櫫的「民主路線圖」已進入最後階段。
緬甸聯邦議會和省邦議會分別由選舉產生的議員,及由三軍總司令提名、非選舉產生的軍人議員組成,後者佔總數25%。現任總理登盛領導的「聯邦鞏固與發展黨」贏得總計一千一百五十四席裡的八百八十二席。
不過,西方國家普遍認為,緬甸廿年來首次於去年11月選舉的大選並不公正,是軍政府為鞏固統治的「政治把戲」,緬甸這屆國會欠缺合法性。
(資料來源:2011年2月1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