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報載1名回教徒女印傭向警方報警,稱雇主2年來逼她炸豬排、做肉鬆。勞委會職訓局今天表示,雇主要求看護工做許可外工作,最高可罰15萬元罰鍰,並呼籲雇主尊重各國宗教文化。

在回教教義中,豬肉是不潔之物,教徒不僅禁吃,日常生活也避免碰觸。今天有報載回教徒印傭在台被逼炸豬排事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關注此事,強調人權是普世價值,雇主除應遵守聘僱管理相關規定外,更應尊重各國特有宗教文化。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傅慧芝表示,報載雇主逼印傭炸豬排、做肉鬆,每天超時工作16小時,該名雇主已違反就業服務法指派外籍看護工從事許可外工作規定,將被地方政府科處行政罰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在超時工作部分,雇主涉及勞力剝削,未來檢察及司法機關會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追究雇主相關刑事責任。

傅慧芝說明,雇主聘僱外國人來台從事看護工作,依法只能指派外籍看護工從事照顧病人範圍內事務。雇主對外籍看護工的身心狀況、宗教文化及生活照顧等,應負起相關聘僱管理責任,勞委會也會再加強對雇主的宣導教育。

傅慧芝說,目前在台外籍看護工有19萬餘人,他們肩負高齡化社會長期照護需求人力補充責任,若遭雇主不合理工作指派,有申訴及反映需求,只要撥打1955保護專線,政府就會即時介入處理,保障其在台合法工作的權益。
(資料來源:2011/05/29 中央社)

另於今年5月1日起勞委會也提供舉報獎勵金:民眾在身邊發現有任何雇主聘僱外國人具違法情事,可向各勞工主管機關檢舉,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就能獲得檢舉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