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權協會推動在地化決策與關懷,委託雲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辦理中台灣人權論壇,今天在雲科大舉行,監察委員李復甸建議政府,師法歐洲民間監察使制度,查訪民間人權問題。中台灣人權論壇學術研討會,由人權律師、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雲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吳威志主持開幕;總統府人權委員、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李永然、監委李復甸等與會;會中共發表6篇人權議題論文。蘇友辰指出,舉辦中台灣人權論壇,在推動人權決策在地化與在地關懷,政府制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兩公約施行法),就在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理念。蘇友辰表示,「兩公約施行法」規定中央與地方各級機關,從民國98年12月10日起2年內,積極將不符合「兩公約」規定的法規、行政措施,完成訂定、修正、廢止或改進,婦女、老人、兒童、重大工安、環保、生態等都是焦點。身兼中華人權協會中台灣人權論壇執行長的吳威志發表「從科技憲法探討中台灣人權議題」論文,他表示,在憲法架構下,將基本國策關於科學、科技規定,結合法律制度,執行保障人權措施,是當前重要課題。吳威志在論文中,探討中台灣熱門的人權議題,包含台中PUB大火、塑化劑與國光石化、雲林六輕汙染與國二女生命案等,並以中台灣兒童、老人、婦女、數位落差、偏遠地區等人權角度進行分析。李復甸在「監察功能與人權」專題演講中表示,政府應以保障人權觀點,積極處理不當浪費公帑的荒廢公共建築,發揮多功能利用,並師法歐洲民間監察使制度,查訪民間人權問題。李復甸以最近的塑化劑事件為例表示,可以參考加拿大設置的監察長,地位相當檢察長,用以救濟人民的陳情案件;尤其是最近塑化劑事件引發民間恐慌,政府需要積極協助人民保障應有人權。
(資料來源:2011/06/0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