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表示,修法擴大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範圍,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預估新增8813名低收入戶學生,5萬2046名中低收入戶學生,所需經費新台幣7.87億元。

教育部表示,部務會報通過「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及「原住民學生就讀國立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將在100學年度施行,預估新增6萬名學生受惠。

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法是配合社會救助法辦理,研訂「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擴大將新增中低收入戶學生納入學雜費減免範圍。

教育部說,為鼓勵學生多元學習,提升未來職場競爭力,放寬現行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的學雜費減免限制。

教育部表示,此項措施100 年度新增經費7.87億元,已由行政院辦理追加預算。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預估新增8813名低收入戶學生、5 萬2046名中低收入戶學生受惠。
(資料來源:2011/06/2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