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超商咖啡、牛奶等售價調漲,引發聯合漲價的疑慮,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三讀通過後,如果業者有涉及獨占或聯合行為等情節重大者,將可處該企業上一年度銷售金額百分之十以下罰鍰,不受現行最高罰鍰金額二千五百萬元的限制。
此外,為鼓勵揪出廠商聯合行為,《公平法》新增「窩裡反條款」,只要業者主動向公平會提出書面檢舉或陳述具體違法事實,並檢附證據及協助調查,便可減輕或免除遭受公平會裁罰處分。
國際原物料價格飆漲,帶動國內飲料、食品跟著漲價。不過,部分產品調漲時機「太過巧合」,引發外界質疑。為此,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提案增訂《公平法》第四十一條,對於有違反獨占或聯合行為的業者,經公平會認定有情節重大者,得處該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百分之十以下罰鍰。
舉例來說,假設有兩家連鎖咖啡業者,被查到有聯合漲價行為,其年度營業額,分別為一百億元和一百五十億元,公平會將可分別對其開罰十億元和十五億元;不過,如果廠商的營業額只有二億元,雖然以十分之一營業額計算罰鍰只有二千四百萬,但公平會仍可以目前公平法最高罰鍰二千五百萬元予以開罰。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關於連鎖超商咖啡漲價是否涉及聯合漲價行為、要不要開罰,最快將於十一月六日前出爐。
面對公平會已祭出裁罰,立法院昨通過提案修法,未來確定聯合漲價的廠商,最高可罰營業額的十分之一,業者聞訊均表示,會尊重,但對於聯合行為的認定,都期待能有更明確的定義。
(資料來源:2011/10/25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