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五月發函給地方教育局,建議將抽菸習慣,納入校長遴選條件,有家長和學生拍手叫好,認為校長就應該以身作則,不過也有不少校長,都覺得教育部管太多了,只要不在校園內抽菸就不違法,部長吳清基今天趕緊解釋,並沒有強制規定。
校園內隨處可見禁菸海報,因為擔心危害健康,不只學校全面禁菸,現在教育部還發文給各地教育局建議,中小學有菸癮的老師,不能參加校長甄選,有校長覺得管太多,但不少學生和家長則贊同,認為要宣導不抽菸,一校之長當然該帶頭做起。其實花蓮縣教育處,今年六月辦理校長甄試,就已經規定有菸癮且自認無法戒除,不得報名的條款,但現在還引發菸酒商業者不滿,指責教育部沒有法源依據,是違法違憲。
教育部長連忙澄清,部長回應,這只是反菸團體的建議,並沒有強制規定,自然沒有侵犯工作權的問題,但畢竟吸菸有害是事實,這也是為了校長們的健康著想。
(資料來源:2011/11/07 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