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林姓女子2月到賣場行竊被逮,她向員警哭鬧求饒不配合,遭到扭送警局,結果左手臂因此骨折,女子怒控執法過當還告上法院,不過警方強調,是女子不願配合,才施以擒拿術,並無不妥。
女子推著購物車到收銀台前結帳,離開時,電子感應門突然鈴聲大作,她被賣場員工請到辦公室檢查,果然就在她隨身的行李箱內發現一堆戰利品,行竊失風自知理虧,女子改用苦肉計求情。
拿出藥單,女子自稱有強迫症才會偷東西,但賣場堅持報警,這時女子突然哭鬧還撞牆,情緒失控,趕來的2名員警,女警先上前好言相勸無效,男警又來勸說,盧了快20分鐘,員警最後施展擒拿術,扭送上車,結果啪的一聲,女子左上臂肱骨骨折,事後她控訴男員警太強悍,執法過當。
所長還原事發當時狀況,強調是女竊賊耍賴不配合,才施以標準擒拿術,對於造成傷害,表示遺憾,但女子堅持提告,有無執法過當,交由法官認定。
(資料來源:2012/03/18 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