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何博文在電視政論節目評論苗栗大埔農地徵收案,影射苗栗縣長劉政鴻「黑社會」、「惡霸」、「狗官」等,被控妨害名譽,苗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法官認為大埔案涉及社會重大公益,保障言論自由優先,判決他無罪。

苗栗檢方及劉政鴻都相當低調,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研究後再表示看法及是否上訴。

判決書指出,何博文引古喻今,引用社會生活經驗,且施政者也有忍受公眾評論的義務,應可認為何博文出於媒體工作者議論時政的善意。

在權衡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及個人名譽衝突後,應以保障言論自由為優先,因此判決何博文無罪。
(資料來源:2012/07/26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