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去年2月攀登南投白姑山失蹤,警消搜救51天找不到人,民間山友入山2天就找到遺體,家屬張俊卿先生、杜麗芳女士認為兒子張博崴不是死於山難,而是死在國家山難救援機制的完全失能,因此對消防署、南投消防局、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南投縣警局、北市士林警分局等單位提告,訴請國家賠償,昨日下午在台北地院第二次開庭。
 

博崴媽媽(杜麗芳女士)認為,台灣社會需要「人權生命觀」,人權觀念影響社會平和的互動關係!博崴爸爸(張俊卿先生)則在首次開庭時即強調,提出國賠是希望藉此讓國人注意到國家山難救援機制是空乏的,要趕快建立!更希望能讓公務員體認到「救難是不可以敷衍應付交差了事的」,心態要趕快修正!如果能達到上述目的,就算「國賠輸了也算贏,否則就算贏了也是輸。贏是全國人民贏,輸也是全國人民輸」!
 

中華人權協會表示,山難事件發生,政府雖出動了大批人力、資源進行搜救,耗費多日仍無所獲。反觀家屬求助山友或民間單位加入搜救行列後,卻能在短短幾日即尋獲山難受害者的遺體。而我國山難事故搜救作業程序,明文規定救災機關在受理報案後,要相互通報、指派指揮官、成立前進指揮所、擬定搜救計畫等。若政府能依照SOP確實執行,掌握黃金72小時,相信可以減少類似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