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在2009年簽署兩項人權公約,宣示2年內完成人權修法。不過,法務部長曾勇夫今(12)日在立法院備詢坦言,還有70件左右的法案與行政命令,未完成修改。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台灣的司法人權現況備受關注。由於馬英九已在2009年5月14日,於台北賓館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法務部也在呈送給馬英九的「依據兩公約檢討國內法規與行政措施的報告」中承諾,2年內依照公約精神立法、修法或廢除以保障人權。曾勇夫今日出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羈押法修正草案》進行答詢。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提及國際人權學者要求停止執行死刑一事,曾勇夫重申,法務部的政策與執行面一貫,現行法律規定仍有死刑存在,法官判決死刑,沒有理由不執行,法務部不會受學者影響。至於兩人權公約的修法執行成效,曾勇夫表示,目前修改的法律與行政命令已完成三分之二,還有70件左右未完成。柯建銘立刻更正,「還有74件啦!」隨後,柯建銘質疑,前總統陳水扁從看守所出來,被上手銬,「究竟戒具使用是誰來管?使用規範在哪?這是人權嗎?」曾勇夫說,「這是一種行政規定!」柯建銘追問,上手銬的規定,是羈押法規定,還是監獄行刑法規定?曾勇夫表示,「這是法警行政上的規範,主要是怕脫逃!」柯建銘直斥,要有暴力、脫逃與自殺傾向的人才上戒具,但很多人沒有這種要件,都被上手銬,甚至法院最後判決無罪,這是對人權很大的侵害,也違反無罪推定的精神。
(資料來源:2012/12/12 NOW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