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新設的職務法庭,廿四日首次開庭,審理高院法官宋明蒼停職案。宋在二年前,因私會承審的涉貪被告前法官房阿生,遭司法院停職;宋出庭時怒嗆,「我兒子死時,我還在開庭,卻仍被批不夠敬業,司法院有血有淚嗎?」司法院則稱,宋連二年考績都為乙等,敬業精神不足。
去年一月六日《法官法》上路後,新設職務法庭,負責審理法官、檢察官的懲戒案,及法官不服撤銷任用資格、免職、停止職務、解職、轉任法官以外職務或調動的事項。
宋明蒼不滿遭停職,提起訴訟;職務法庭廿四日由受命法官、最高法院法官魏大喨召開準備庭,宋親自出庭,司法院則由人事處副處長黃明寬代表蒞庭。
宋當庭喊冤,並辯稱因房阿生要繳回賄款二百萬元,卻遭收發室拒絕,雙方發生爭執,他被通知後,才前往處理「僵局」,並非私會;二年前,他兒子病危臨終前,他還繼續開庭審案,連兒子最後一眼都沒看到,但司法院現在竟說他敬業精神不足?令人心寒。
代表司法院出庭的黃明寬反駁,宋明蒼私會當事人,已違反法官守則和法官倫理規範,嚴重傷害司法信譽,全案已由監察院審議中;宋任高院法官時,經常叫法官助理代擬裁判書初稿,且九十八、九十九年間,考績連二年都被評為乙等,可見其敬業精神確實不足,司法院的停職處分,並無不妥。
(資料來源:2013/01/25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