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社會廣受矚目的蘇建和案以無罪定讞平反一周年之際,該案辯護律師團蘇友辰、許文彬等7位律師在台北暢談多年辯護經驗,指出執法者的心靈改造是司法改革的關鍵。
  蘇友辰在其新近出版的新書《蘇建和案21年生死簿——蘇友辰律師口述史》中说,1991年3月,時年19歲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勛參加一場聚會后,因聚會中有台北縣汐止一起強盜殺人案真兇王文孝參與,即無端被誣指為該雙屍命案的共犯。
  1995年2月,蘇、劉、莊三人被判死刑確定。由於案件被爆辦案檢警無視蘇建和等三人不在場證明、辦案刑求逼供被告自白、存在無效和模糊證據等問題,而刑案現場僅留王文孝(后被執行死刑)一人指紋,在陸續加入義務辯護的蘇友辰、許文彬等多位律師努力及多位台灣法律學者呼籲下下,時任台灣“檢察總長”陳涵3次提出非常上訴,藍綠陣營分別當政時的法務部門負責人馬英九、廖正豪、城仲模、葉金鳳、陳定南也均批示槍下留人。
  為了證明自身清白,蘇建和等三人甚至婉拒了“特赦”。
  2000年,台灣高等法院裁定蘇案三人開始再審;2003年1月三人首次改判無罪,當庭釋放,結束被關11年余。2007年5月,旅美著名鑒識專家李昌鈺受托,進行現場重建及血跡噴濺鑒識,並2000年8月以專家證人身份作證,指該案王文孝一人做案可能性極大,不可能極4人做案。
  2012年8月31日,蘇建和等三人第三度宣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檢方不得再上訴,蘇案無罪定讞。
  從案件一審至再更三審,21年中蘇建和等三人多次面臨死刑、控辯分別上訴、發回重審、無罪的境遇,社會觀感也從憤怒轉為對三人的普遍同情。辯護律師稱“蘇建和案”已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的敏感名詞。
  今年8月31日,蘇案七位辯護律師蘇友辰、許文彬、古嘉諄、顧立雄、羅秉成、尤伯祥、葉建廷應台北大學法律學院之邀在台北暢談該案辯護經驗。
  蘇友辰说,真相不能扭曲,是非不能妥協,正義不能打折。蘇案這樣一件毫無可信證據的司法刑事案件,20多年中竟然像“鬼打墻”反復審辯,司法改革是條漫漫長路。
  許文彬律師说,蘇建和三人20多年來的遭遇,可謂“昔別君未婚,兒女忽成行”,冤錯案誤人一生。司法檢討關鍵是要喚起執法者權力的謙卑,和悲天憫人之心。
  他提到,蘇案在大陸影響也很大,媒體予以大幅報導,中共十八大時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記者會上談到糾正冤假錯案時也提到了該案。
  七位律師都提到,冤錯案不僅要糾正,教訓更要被記取。蘇案本來是簡單的冤錯案,但由於辦案人員濫權瀆職,司法官傲慢,甚至出現40多位法官不顧體制串聯背書,作出所謂“研討結論”,致使案件平反延宕了20多年。因此,司法改革不僅要指向組織、制度,更重要的是執法者的心靈再造。而律師從事刑案辯護,特別是對冤案的辯護,往往是“政治不正確”的工作,因為社會通常同情被害人,律師要扭轉社會既定情緒與偏見很難。
  也有律師说,蘇案也有后遺症,現在在台灣,冤案平反的難度似乎加大了,法官似乎不願重啓再審,盡管一些案件疑點重重,上訴仍被駁回。
資料來源:2013年09月02日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