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抗議「血汗工時」 遭舉牌 
 
【聯合報╱記者劉星君/高雄報導】
「長官要有心,隊員才保肝!」「反對血汗工時,拒絕業務霸凌!」高市消防局隊員徐國堯、張家偉,認為消防工作超時,長期過勞,損害健康,工作權益長期漠視,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昨第一次開庭,舉行庭前記者會,表達消防隊員心聲。
昨天一早10點不到,來自全國各地消防隊員代表、高雄市與桃園縣的教育產業工會等團體都到場聲援,一同舉行記者會表達訴求,過程中遭轄區楠梓派出所警察舉牌兩次。
徐國堯任職杉林分隊,張家偉任職大昌分隊,張家偉指出,消防工作勤一休一,但卻常常被迫停休,利用休假參加訓練、演習,應付雜七雜八勤務,該休的輪休沒休到,甚至將消防人員工時、補休,強迫變成「3天補休換一支嘉獎」,「我們需要休息,不需要獎狀」。
高市消防局指出,消防隊員待在隊上,晚上留下來時間不是上班,應是「值宿」,若遇到緊急狀況才需要出勤;張家偉說,「24小時都待在隊上,待命狀態,怎麼可能不是在上班?」徐國堯說,「人不可能24小時都不休息」。
消防隊員工時制度,現階段高雄市、台北市、桃園縣,採取勤一休一,其他縣市採勤二休一。徐國堯說,不少身旁的消防朋友們,有的要靠吃安眠藥才能入睡。
高市消防局指出,消防工作勤務性質與其他行業不同,每個人有選擇從事行業的自由,從事消防工作,即應詳思審慎。絕大多數消防人員仍堅守崗位,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