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讓企業減少派遣工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昨天坦承「派遣工確實是拉低薪資的元凶」,勞委會今天將加班審查延宕多時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將清楚界定派遣公司、要派公司、派遣工三方的權利義務;派遣工亦應與正職工同工同酬,藉此讓企業逐步減少進用派遣工。
派遣工原是為了因應景氣變化,讓企業彈性、季節性地運用人力的制度,但近年來,不少政府部門及民間企業為了節省成本,大量、長期使用派遣勞工,剝奪勞工權益,也連帶影響勞資關係、薪資結構。
潘世偉:派遣拉低薪資
潘世偉昨天在新春團拜上強調,今年施政重點除升格為勞動部的組織結構微調外,另包含派遣勞工保護法出爐及勞動教育法、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潘世偉強調,過年期間和友人閒聊,聽到很多派遣濫用的例子,他認為必須透過立法讓使用派遣的企業有成本概念,而不是任意使用。
勞委會今天將召開臨時委員會討論派遣法。據悉,草案中將明確規範派遣公司、要派公司及派遣工三方的權利義務,同時也規範要派公司使用派遣工人數,不得超過僱用總人數的三%到五%。明訂「同工同酬」、「待遇均等」原則,讓派遣工與正職工享相同待遇,也明訂派遣工應享勞健保與六%新制退休金,避免就業歧視。
派遣工限佔3%~5%人力
依據主計總處公布的「薪資及生產力統計」,二○一一年派遣勞工的平均月薪約為三萬四千兩百九十一元,比一般受僱員工平均薪資四萬五千六百四十二元低許多,未來派遣勞工薪資待遇可望大幅提升,但資方相對也需付出較多人事成本。另外,未來派遣工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員工總數的三至五%,派遣勞工人數則可望因此限縮。據統計,國內目前約有兩千五百多家派遣公司、十五萬三千多名派遣工。
但全國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批評,以專法規範派遣勞工的思維其實是更保障資方大量濫用派遣工,非保護派遣工,勞委會應全面禁止派遣工。
朱維立指出,派遣工的問題癥結在於勞基法根本沒有落實,目前派遣工薪資都是由派遣公司發放,要派公司到底給派遣公司多少錢?如何具體落實同工同酬?任何一個受僱勞工本應受勞基法保障,為何還須透過新法來保障派遣工的勞健保與退休金提撥?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