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舉行《聯合國人權公約》新書發表會,盼透過這本國內第一本兩公約專書,讓各界更了解兩公約內涵,知悉其在實務應用上的不足,為強化我國人權保障進一份心力。
立法院2009年3月31日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同時也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施行法在2009年12月10日生效,使兩公約國內法化,但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成員,無法參與後者人權體系運作,因此在實踐面仍需努力。
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陳瑤華強調,兩公約條文不會自己落實,而是要建立一套監督機制來督促;建議我國除現有國家人權報告外,應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負責國家人權報告的審查和後續追蹤、納入一般性意見與受理個案申訴。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張文貞則從平等權切入,談兩公約尤其重視男女實質平等,所謂的男女,不單指生理性別,更強調性向;她還指出,台灣在這方面的討論仍不夠,便會引發人權侵害,像性向導致的校園霸凌事件。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