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女童被割喉案,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總統府國策顧問許文彬上午表示,司法院應宣示刑事政策:「當判死就判死」,不要再因為想要達到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的長期目標,而要求各級法院盡量不判死刑。

許文彬說,他過去就寫過一篇文章指陳,廢死聯盟以人權作為論據,以此主張廢除死刑,不但不符合社會正義,其結果反而是「人權」兩字汙名化。人權成了保護壞人的工具,社會反將促進人權者視為寇讎。死刑是社會正義問題,而不是人權問題。他主張,死刑「宜慎不宜廢」。

他並指出,十年前立法院修正刑法,將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從10年提高到25年,就是希望有朝一日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但這是錯誤的政策,立法院應盡快將假釋門檻降低。他說,一個理當被執行死刑的罪犯,卻被關在監獄超過25年,讓人民以寶貴的納稅錢,供養一個兇暴的犯人,完全不符正義與人民的法律感情。

他表示,去年高雄六龜監獄發生劫獄事件,就是欲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政策的必然結果,六個重刑犯看不到出獄的希望,於是乾脆劫獄,行動不成即自己執行「死刑」,可見25年假釋門檻完全是錯誤的,原該槍斃的,卻被關在牢裡供養,他們卻並不領情。

至於法院未來審理此案,也不應還要再請醫院鑑定兇嫌有無教化之可能,以作為是否判死的依據,他說,法律上並無「教化之可能」的條文,法官應照顧社會正義,而非所謂對兇殘之人的教化權利,他們有何教化的可能?

許文彬也疾呼,檢方不要再對女童進行解剖,解剖的目的是要查明死因,此類案件的死因非常明確,何需再予解剖,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去年鄭捷案,幾個被害人也被解剖,實無必要。此案案情十分明確,為符社會期待,三、五天內即行起訴,並不為過。

資料來源:2015.5.31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