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評大會昨(29)日審查台東「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環差報告,大會認為由於海岸管理法已於年初通過,內政部將於8月4日公告海岸地區範圍劃設,認為應待公告後確定本案是否位於保護區後再說,因此決議暫緩審查。

東合開發公司擬投入14至18億元於台東杉原海水浴場旁的山坡地,興建476間客房的度假村,估可為當地創造400名就業機會,91年先通過環評後,道路用地因屬於國有財產局土地,又屬於國土復育計畫範疇,因此經協商後從原先國有財產局「讓售」改為「委託經營」,99年補做環評調查,歷經7次小組審查,今交大會。

昨日會議一開始就針對海岸管理法即將劃設的爭議點,討論程序問題。環保署法規會說,海岸法下月將公告海岸劃設,被列為第一級保護區者將禁止開發,建議待範圍劃設資訊更明確再說。

內政部營建署現場也表示,初判本案雖非位在潮間帶、濱海道路旁,但位於海岸保護區、防護區,也是重要海岸景觀區,未來範圍劃定後,究竟屬於第一或第二級保護區仍無法確定。

環評委員認為,海岸法的內涵不是非常明朗,應該詢問內政部立法內涵,或是等到海岸法的子法出爐再說。環保署副署長符樹強則解釋,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的「從優從新原則」,若新法規有禁止規定,一律要依據新法規,現在海岸法第25條的內涵將於半年內明朗,環保署宜遵守海岸法後續規範。

最後大會決議,由於仍有必要釐清海岸法「海岸地區特定區位劃定」等規定,且海岸法內容非屬環保署主管法規,因此決議請交通部觀光局洽詢內政部,釐清海岸法規定後,再提送環評大會討論,本案形同暫緩審查。

資料來源:2015.7.30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