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監所超收,法務部今表示已加速假釋流程,包括速辦短期刑假釋、簡化假釋核辦流程等,讓矯正機關超收比例減少1.36個百分點。

法務部從去年7月督導矯正署改進假釋作業流程,提升釋放效率。

一、研修假釋標準:廣納專家學者等人意見,建構「犯行情節」、「犯後表現」(含在監行狀)及「再犯風險」(含前科紀錄)等審酌面向的「假釋審核參考原則」,並針對初犯、年老、病弱、再犯可能性低、危害及惡性輕微者從寬核准;再犯風險高、危害治安嚴重者,則從嚴審核。

二、短期刑專案速辦:針對刑期2年以下受刑人假釋案件,矯正署列入專案辦理,透過專函陳報及優先審核,加速釋放效率。

三、簡化假釋核辦流程,改由犯罪事實最後裁判法院相對應檢察署聲請裁定並在收到法院裁定後直接核發執行保護管束命令送達監獄,大幅減少機關間公文函轉,有效縮短作業時程。

四、假釋公文電子化:檢察及矯正機關間採電子傳輸方式,遞送保護管束聲請裁定及指揮執行公文,假釋核辦作業流程全面電子化,有效縮減郵寄在途期間,加速假釋釋放效能。

法務部表示,藉由相關措施,假釋人數由去年1月至6月平均每月約853人,微幅提高為去年7月至12月平均每月947人,平均每月多釋放94人,每年1128人。審核及核准假釋共縮短約16日。計算下來減少在監人數505人,加上一年多假釋的1128人,共減少1633人,相當於一座中型監獄收容量。矯正機關超收比例從104年1月1日13.81%降為今年1月12日12.45%,減少約1.36個百分點。

資料來源:2016.1.13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