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 設在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早些時候宣判稱,剛果民主共和國前副總統讓—皮埃爾•本巴(Jean-Pierre Bemba)在中非共和國衝突期間犯有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就此通過發言人發表聲明,對判決結果表示歡迎,並重申針對嚴重國際罪行的有罪不罰現象不會得到姑息和容忍。

潘基文秘書長在3月21日晚間發表的聲明中指出,讓—皮埃爾•本巴曾是剛果民主共和國前反叛武裝組織“剛果解放運動(the Movement for the Liberation of Congo)”的最高指揮官,並且在2003年至2006年間擔任過渡政府的副總統。國際刑事法院判處他於2002年至2003年在鄰國中非共和國衝突期間犯下了危害人類罪和戰爭罪,包括強姦、謀殺和劫掠等罪行。
  
聲明稱,法院的判決重申,有罪不罰將不會被容忍;這同時也向部隊指揮官發出一個強有力的訊息,那就是他們將要為下屬實施的違反國際法的嚴重罪行承擔責任。此外,判決也突顯出徹底剷除將性暴力和基於性別的暴力作為被廣泛和系統性使用的戰爭武器的迫切需要。
  
聲明同時指出,潘基文秘書長認為國際刑事法院的此次判決是在為中非共和國境內發生的駭人聽聞罪行的受害者伸張正義的進程中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他強調,解決有關過往罪行的有罪不罰現象對中非共和國以及剛果民主共和國而言都至關重要,將有助於確保構建持久和可持續的和平。
  
本巴於1962年11月出生于剛果民主共和國,于1998年建立了反政府武裝組織“剛果解放運動”。2002年10月,時任中非共和國武裝部隊總參謀長的博齊澤試圖推翻時任總統帕塔塞,該國由此陷入武裝衝突之中;應帕塔塞的要求,本巴派出“剛果解放運動”約1500名軍人進入中非參戰。
  
本巴曾於2003年至2006年擔任剛果民主共和國過渡政府副總統,2006年總統選舉失利後當選議員。次年3月,本巴衛隊同政府軍激烈衝突,隨後本巴流亡歐洲。2008年5月,國際刑事法院簽發對本巴的逮捕令,本巴隨後在比利時被捕,並于同年7月被移交給國際刑事法院。
  
國際刑事法院將在進一步聽證後宣判對本巴處以何種刑罰。按規定,國際刑事法院可判處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為30年,對極為嚴重的犯罪可判處終身監禁。

資料來源:2016.03.22聯合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