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今年四、五月會同各地衛生局稽查五十家米麵濕製品製造業者的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結果僅兩家合格,並有約四成將食材放置地上,實在髒兮兮,但均已限期改善完畢。食藥署另抽驗九十二件米麵濕製品,六件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防腐劑苯甲酸,恐造成腸胃不適。
4成食材放地上 主要賣給小吃攤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逾五成被抽查業者有食品添加物與原料混放的情形,並且未提供員工健檢,忽視品管機制的重要性與傳染病的威脅,天花板、地板破裂也占一半,更有約四成直接將食材放置地上,一旦未妥善保存,加上天氣炎熱,相關製品容易腐敗,可能導致業者又添加防腐劑,形成惡性循環,均已限期改善完畢;據了解,主要供貨對象是周邊的小吃攤或傳統市場,規模不大。
6件製品驗出殺菌劑、防腐劑
至於在米麵濕製品檢驗方面,抽驗九十二件有六件檢出不得殘留的殺菌劑過氧化氫、不得添加的防腐劑苯甲酸,其中,台南市成華製麵的小拉麵驗出苯甲酸每公斤一.六一公克最高,油麵也驗出苯甲酸每公斤○.二六公克及過氧化氫;其餘桃園市正一鼎麵條商行的陽春麵、南投縣統一製麵廠的水餃皮、台南市阿雲製麵廠的油麵均被檢出苯甲酸,介於每公斤○.○八公克至○.八一公克不等,新北市新生製麵廠的烏龍麵則是違規殘留過氧化氫,地方衛生局合計已裁處十三萬元。
長期食用防腐劑 兒童易過動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指出,過度食用苯甲酸、過氧化氫,均會刺激腸胃道黏膜,恐造成噁心、嘔吐、肚子疼痛等症狀,近年國外研究也發現,兒童長期食用苯甲酸,可能引發注意力不集中、過動症等情況。
劉芳銘強調,米麵類製品不易久存,若業者不符合GHP,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六萬元至兩億元罰鍰;食品添加物使用不符規定者,則可處三萬元至三百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2016.7.7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