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國會通過一項新法,將監禁重大罪犯的年齡下修至12歲,意味以國政府可合法監禁涉及恐怖攻擊的未成年巴勒斯坦兒童。 這項法案稱為「青少年法案」,已經引起國內外反彈聲浪。以色列國會以32票比16票通過該法案,允許法院監禁犯下謀殺、謀殺未遂、殺人等重罪的青少年,即便他們年齡未滿14歲。 去年10月以來,以巴衝突已造成將近40人死亡。 以國政府指出,巴勒斯坦青少年在這段期間涉及47起恐怖攻擊事件,包含持刀槍殺人、開車衝撞等。以色列加強安全措施和報復行動,打死219名巴勒斯坦人。 推動這項法案的議員博寇(Anat Berko)表示,這是為了安全不得不採行的自保措施。「我們經歷了一連串恐怖攻擊事件,當然有權利保護自己。對於心臟挨一刀遭到謀殺的人來說,凶手不論是12歲或15歲的孩童都一樣。」 此項法案遭受不少抨擊,以色列人權組織B’Tselem認為,與其將犯案兒童送進監獄,應該讓他們有機會接受教育,在有尊嚴與自由的環境下成長,「監禁這些孩子剝奪他們擁有更好未來的機會。」 資料來源:2016.8.4聯合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