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豐環保科技隆賀回收站一名員工,本月9日操作廢紙打包機時不慎滑進機器內,兩隻腳掌慘遭切斷,送醫撿回一命,事後查出雇主未幫傷者投保勞、健保。大豐公司聲稱該回收站是加盟主,應負完全法律責任,隔天已與對方解約。回收站則辯稱傷者非員工,只是朋友來幫忙。勞檢單位認定傷者是回收站員工,已移請相關單位裁罰。勞工團體則痛批:「加盟主也是在幫總部賺錢,第一時間就切割,實在太沒道義!」
勞動部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朱金龍表示,這起工安意外發生在本月9日下午2時許,林姓男員工(53歲)操作廢紙打包機時,因上方一個大紙箱造成卡紙,遂在未關閉電源的情況下,站到打包機上以腳去踩紙箱,結果不慎滑進打包機,造成雙腳被裁紙器切斷。
台中市消防局獲報前往救援,發現林男雙腳約在腳踝上方5至7公分處被切斷,止血包紮後連同兩隻斷腳送往澄清醫院中港院區急救。院方表示,已將林男兩隻斷腳以手術接回,目前仍住院觀察中。
朱金龍說,經查雇主未幫林男投保勞、健保,隆賀回收站本身為獨立公司,與大豐公司為加盟關係。回收站歐姓負責人表示,林男並非公司員工,而是朋友偶爾來幫忙,每次領取數百元「車馬費」,因此未幫他投保,回收站只有「廠外第三人意外險」。
不過,勞檢單位認定林男與隆賀回收站的雇傭關係存在,已勒令回收站打包機停工,要求業者提出改善計畫送審通過才能復工,未替員工投保的部分,則將在調查後移由勞保局、健保局裁罰,除追繳保費外,還可處以應繳保費最高4倍的罰鍰,傷者也可依向雇主要求職業災害補償,包括醫療費、就醫期間無法工作的薪資或殘廢給付等。
大豐環保科技公司表示,隆賀回收站是該公司特許加盟的加盟主,本身為獨立公司,傷者係加盟主雇用的員工,加盟主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已違反合約規定,大豐公司在意外發生隔天已寄出存證信函要求解約,並將回收站招牌上「大豐」字樣以膠布遮蓋,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加盟主自行負責,但大豐會提供必要協助。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依現行法令,加盟主雇用的員工發生職災,相關法律責任確實是由加盟主承擔,而非加盟總部,但實在很不公平,因為加盟主即然掛上總部的招牌,幫總部賺錢,總部就應該負起監督責任,「怎麼可以一出事就忙著切割,實在太沒道義了!」建議政府修法,讓加盟總部負起共同雇主的責任。
網友認為,這種慣老闆除了罰錢之外,還要追加讓他去上法院,這樣才會怕。也有網友認為企業總部無法卸責,認為政府應對加盟總部加重勞動責任, 因為加盟者常是企業新手或是對總部言聽計從, 總部收費且有較強的行政體系, 所以,總部也應負起相對責任。
資料來源:2016.9.20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