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退學的台灣大學澳門僑生陳皓揚,去年曾虐殺台北市街貓「大橘子」,今年又再度虐殺新北市貓咪「斑斑」被逮,激起民憤,事後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台北地院今(13)天下午宣判,認定陳皓揚犯罪事實明確,處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35萬,仍可上訴。去年12月28日,北市警方獲報「大橘子」遭虐殺,31日迅速逮到兇手陳皓揚;他承認犯案,台大校方事後也發表聲明提到,除「深表遺憾與抱歉」外,也「已對陳同學進行懲處」、「對陳同學進行心理輔導」等。陳皓揚本人也發表道歉聲明,承諾「未來我會擔任志工工作去服務社會,向社會大眾彌補我所犯下的過錯」。
虐殺「大橘子」一案尚在偵辦中,檢方雖裁定5萬交保,但這金額顯然無法使陳皓揚獲得警惕,接下來換「斑斑」受害。
「大橘子」案今年5月才起訴,尚在院方審理階段;今年8月2日,陳皓揚竟又再度虐殺文山區某餐廳店貓「斑斑」。當月16日開庭時,陳皓揚供稱,「大橘子案被起訴,即將開庭,因殺貓可以洩除壓力」才犯案,但已知錯,盼能輕判。訊後,陳皓揚的保金也加保至15萬,共來到20萬。
當天,庭外人士早已按奈不住情緒,見陳步出法庭就是一陣亂打、猛捶,甚至摳鼻、摳眼,現場也造成法警受傷;後在警方與台大校方人員強力護送下,陳才得以脫身,但上車前陳已慘遭教訓。
今年8月30日,因涉嫌連續虐貓,陳皓揚慘遭台大勒令退學;根據台大校規,雖陳已修畢所需學分,但不會取得畢業證書,未來只能申請修課證明。全案今天下午宣判,陳本人未出庭聆判。

資料來源:2016.10.13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