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遠洋漁業王國」之稱的台灣,在海上卻嚴重漠視外籍漁工人權。非營利網路媒體《報導者》調查去年底印尼漁工Supriyanto死亡懸案,前往印尼中爪哇島深入採訪,揭露台灣每年萬名「境外聘僱」漁工慘遭層層造假剝削的真相,並獨家授權《蘋果》摘要刊登,呼籲屏東地檢署重啟調查、漁業署負起監管責任。
去年8月25日深夜,43歲印尼漁工Supriyanto在台灣遠洋漁船福賜群號上過世。11月10日,屏檢簽結此案,認為死因是「於船上高處曬衣時失足跌落,導致膝蓋受傷,嗣因傷口感染菌血症,敗血性休克而死亡」,沒他殺嫌疑。
然而此案疑點重重,從國際媒體BBC、印尼媒體,到台灣監察院、勞工團體,都察覺事有蹊蹺。《報導者》進行「造假。剝削。血淚漁場─跨國直擊台灣遠洋漁業真相」調查報導,採訪團隊李雪莉、蔣宜婷、林佑恩、鄭涵文根據調查資料發現,Supriyanto遭毆打,法醫指出不能排除他遭虐待,屏檢卻在法醫回函解釋傷口成因前就結案。
根據《報導者》取得的3支關鍵影片,去年7月21日出海70天時,Supriyanto直視鏡頭說,船上有4個人打他。除台灣船長跟輪機長外,另兩名印尼漁工也動手。當時他頭頂流血、走路歪斜。8月25日,他已呈現死前彌留,雙頰凹陷、全身乾癟。
檢方調查時雖有漁工表示Supriyanto被虐待,甚至有人提到膝蓋傷口是船長造成,但屏檢認外籍漁工說詞不一,訊問船長時,他強調未虐待漁工,只是輕拍,故未採信虐待致死說法。
為了解結構性問題,《報導者》記者蔣宜婷、林佑恩前往Supriyanto家鄉、印尼輸出最多漁工的中爪哇島直葛市(Tegal)採訪,發現大批印尼漁工被台、印兩國仲介及船公司層層剝削,政府部門放手不管,漁工們簽下一紙紙不平等契約。
本來是長途巴士收費員的Supriyanto,一個月賺700元台幣,與妻子離異,勉強養活3個孩子,已近中年的他將台灣漁船視為翻身的最後機會,希望挽回前妻,一家人住在一起。
來台的印尼漁工都夢想改善生活,但真相是,他們都須與仲介簽兩份不同契約才能來台。漁業署「定型化契約」僅要求漁工「服從船長的合理指揮督導」;「真實版契約」卻很苛刻,漁工須付高達台幣3萬元押金(合約完成才能領回),規定「漁工需絕對服從船長命令,若違規即能遣返」,而漁工一旦遣返得自付回程機票,甚至連帶處罰家人。
除「被自願」簽不平等契約,Supriyanto連船員證都是假的,卻能來台工作,但漁業署對境外漁工簽下不同合約毫無掌握,認為這是個案而非常態。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指出:「兩份合約完全不可思議。漁工和仲介簽這樣的合約是私下行為,不該是政府責任,仲介在搞鬼嘛!」
《報導者》卻發現,境外聘僱漁工簽下不平等契約是常態而非個案,據印尼漁民協會統計,光直葛市一年就有5千多名漁工來台灣工作,其中多數是以雙份合約上台灣漁船,印尼地方媒體甚至將漁工仲介過程形容為「人口走私」。黃鴻燕對此僅說,《遠洋漁業條例》明年1月20日實施後,會對仲介加以管理。
此外,因境外聘僱漁工未受《勞基法》保障,Supriyanto唯一投保的50萬元意外險,也因被認定為病死而無法領取,他的家人至今只拿到台灣仲介今年8月支付的10萬元和解金。
律師曾威凱說,船員即使單純病死,「都要因船上特殊環境,去追究船長有無過失。」監委王美玉也認為檢察官怠責,應重啟調查。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韻如回應,考慮重啟調查。
出航前Supriyanto告訴妹妹:「如果我沒回來,幫我顧兒子。」現在妹妹靠賣小吃,幫他照顧兩個兒子。Supriyanto的家人強調,他們要的只是真相。

資料來源:2016.12.19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