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為了反對黑箱服貿,學生與公民團體串聯發起「318攻占立法院」行動,引發太陽花學運,台北地檢署事後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學運領導者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蔡丁貴等22人;台北地院今宣判全部無罪。可上訴。
現任立法委員、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以及林飛帆、陳為廷等多位被告今到庭聆聽宣判,稍後將在法院門口開記者會。
太陽花學運創下多項國內群眾運動紀錄,首次由群眾佔領立法、行政二院,全程延續24天,共有78萬人次參與,獲得17國、49個城市台灣留學生相挺。
2014年3月17日,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以30秒時間宣布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委員會審查,許多學生自發到立院外抗議,原本公民團體要在中山南路景福門懸掛抗議布條,但黃國昌認為效果有限,18日下午2時許,黃國昌與公民團體成員陳為廷、魏揚等人,在台北車站附近的「公民組合」辦公室,商討決定佔領立院以表達訴求。
18日晚間眾人依計劃行事,陳為廷、魏揚分別率人從濟南路側門外衝入立法院,林飛帆則帶領學生由青島東路翻牆進入立院,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也號召民眾從中山南路翻牆闖入立法院,當晚9時半群眾順利攻入立法院,占領議場,驚世之舉引爆太陽花學運。
北院審理期間,曾傳喚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等主要被告到庭,現場勘驗錄影帶並傳多位員警作,釐清群眾進入立法院時的過程,行為是否涉嫌犯罪,林飛帆等人皆主張無罪,主張當時的時空背景是馬英九毀憲亂政,立院黑箱強行通過服貿協議,置台灣於被蠶食吞併的危險,人民有權行使抵抗權。
同時期的相關聚眾案件,「323占領行政院」案,北檢分2波起訴132人,雖然去年新政府上台後,「地主」行政院撤回對87人的侵入建築物、毀損罪,但學運領袖魏揚等21人,被控的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煽惑他人犯罪、竊盜等罪,為非告訴乃論,台北地院繼續審理,月前辯結,定4月10日下午4時宣判。
「411路過中正一警分局」案,北院去年12月宣判,洪崇晏被控首謀聚眾部分雖獲判無罪,但仍被依侮辱公署罪判處拘役55日,共犯蕭年呈、李品涵、陶漢各判拘役30至80日,均可易科罰金,已上訴二審。
資料來源:2017.3.31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