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要司法改革,在職司法人員也要有性別意識!立委尤美女及林淑芬跟多個婦女及移工團體召開記者會,檢視近幾年來的不起訴書與判決書,發現直到今年還有檢察官以被害人沒有咬傷加害人陰莖或大聲呼救推論沒有性侵害,呼籲應培養司法人員看見移工處境及性別意識。

勞動部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民國106年5月,外籍勞工的人數總計近65萬人,其中家事移工就占所有外籍勞工的35%,高達9成的家事移工為女性。

勵馨基金會統計顯示,以2014年至2015年間其外勞庇護所內20件性別暴力案件為例,當事人提出告訴者為15件,然而檢察官偵查後起訴者僅2件,遠低於同年間全國妨害性自主罪的起訴率。

勵馨基金會分析,性侵案件的密室性質固然是起訴率偏低的主因,然而檢察官不理解移工處境、潛藏的性侵害迷思,更是移工性暴力案件難進法院大門的擋路石。檢察官常因與「常理不符」不足採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說,檢視近年數則不起訴書與判決書,發現直到今年竟然還有檢察官以被害人沒有咬傷加害人陰莖、沒有大聲呼救來推論沒有發生性侵害。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曉丹教授透過研究指出,司法要的是一個不存在的被害人,性侵案件的處分書和判決書中,被害人「指訴前後不一」經常是不起訴或無罪的重要理由,例如,當警察或司法人員詢問被害人「被性侵害了幾次?」,被害人可能因感到噁心或難受產生猶豫,隨著每次詢問人員鋪陳的情境不同,被害人陳述的時間、次數也可能「前後不一致」。

尤美女表示,檢視近年妨害性自主罪的判決書、處分書,仍可發現性侵迷思至今一再被法官、檢察官沿用,此種判斷事實的方式不但讓偵審淪為再度檢討被害人的過程,更是大開倒車。

他們呼籲,法務部及司法院應針對移工性侵害案件的起訴率、定罪率進行調查與分析,以了解移工性侵害案件起訴率與定罪率是否偏低與具體原因;法務部及司法院應重視審檢人員的在職教育課程,培養司法人員的理解移工處境的能力與性別意識,避免類似的處分書、判決書再度出現;通盤檢討通譯問題。

資料來源:2017.7.11聯合新聞網